Article 8

Repealed

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投资形式:

(一)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经营;

(三)购买、租赁或者承包企业;

(四)购买企业股票、债券;

(五)购置房产;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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