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其设置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价格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