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凡本市境内各文物收藏、保管单位的文物,到国(境)外展览,经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分别报省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