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邛海水源涵养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西昌市、昭觉县、喜德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邛海水源涵养区的保护,根据邛海流域水土保持及泥石流防治规划制定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邛海水源涵养区内的水体、植被、野生植物资源,改善入湖水质。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官坝河、小箐河、鹅掌河等入湖河流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控制和减少入湖泥沙;开展邛海清淤研究,适时开展清淤工作。

涉及邛海流域生态环境的防洪、防火、抗旱、水土保持等工程应当采用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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