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Chapter 3 流域规划建设Article 15Amended邛海水体核心保护区内,除原有景点外,不得再行开发建设新景点,不得借改造、拆除重建等名目,擅自扩大其原景点构建物。由于历史原因存续在沿湖岸线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阻断邛海湖滨带通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在存续区内新建、改扩建固定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存续时规定的项目利用内涵。存续单位负责其所占用区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