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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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体育经营活动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制度;

(三)制定相关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标准,对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体育经营者进行审查;

(四)对体育经营活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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