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安排自治县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县享受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