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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