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规定的,由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撤销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