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土地、园林等,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权益证书。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宗教活动场所的建(构)筑物、园林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