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村镇房屋实行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