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0, 2016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