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各泉域边界范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等有关管部门根据泉域水文地质构造和岩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确定,并划定各泉域重点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各泉域范围及其重点保护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测绘成图,并建立保护标志和档案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