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从事基础科学、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性技术、高新技术研究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在经费、人员、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