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Amended

城镇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贮存、清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采取防渗漏等措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应当达标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