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质询的范围:

(一)实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执行上级和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执行财政预算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渎职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质询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