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防止污染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的行为进行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