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代表团团长的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

(二)组织代表团审议会议议案和有关报告;

(三)反映代表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主持在代表团会议上的质询、询问;

(五)传达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

(六)处理代表团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