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常务主席的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二)向主席团提出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建议;

(三)根据需要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并进行讨论;

(四)根据主席团授权,处理主席团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