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Chapter 2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Article 9In force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受理。代表就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大会秘书处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不予受理,并告知代表。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