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Chapter 5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检查督促Article 31In force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对再次办理后代表仍不满意的、代表多年提出未得到解决的以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办理、调研反馈或留作参考的建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代表。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