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该项目基本经济、技术分析;

(三)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式;

(四)特许经营的形式、主要内容、范围及期限;

(五)拟许可的特许经营者数量、特许经营者的条件;

(六)财政补贴及其他优惠措施;

(七)政府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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