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Chapter 2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Article 9In force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代表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通过介绍情况、集体讨论等方式,使其他联名代表了解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确认其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后,再签名附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代表亲笔签名;如以电子文本提出的,需由代表确认。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