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Article 1In force为促进本市继续教育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