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馆的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泄露应保密的档案内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档案;

(三)未经档案馆批准,不得抄录、复制和公布档案;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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