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Article 7Repealed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器进风口应当设在室外,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当定期清洗和更换,无明显积尘。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应当保持清洁,无异味,无积水,应当有自然通风管井或者机械通风装置,便器无粪迹尿垢。违反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04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