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用户、供水企业双方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水费,逾期未交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用户在接到供水企业催告单三十日后仍未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供水企业中止供水,应当提前十日通知用户,被中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足额支付了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在十二小时内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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