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Amended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委任指令、宗教津贴和传教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