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Amended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保护他们的智力成果或者其他成果不受侵犯。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