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危险房屋采取原址重建方式解危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危险房屋解危治理,也可以委托建设单位负责危险房屋解危的的具体工作。原址重建的建设方案应当满足现行的结构设计安全标准,并遵循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