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当签订旅游合同,签订的合同内容参照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旅游者要求补充文本外条款的,旅行社应与旅游者协商确定。

旅游活动中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时,导游人员在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后,应调整或变更旅游线路,并且立即报告旅行社。由此减少服务项目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