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