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Chapter 3 鼓励与扶持Article 19In force鼓励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利用不能进行再次利用的尾矿、煤矸石等回填复垦塌陷区。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复垦已征用的土地,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垦标准进行复垦后,愿意经营管理的,可享有土地使用权,但原征地协议有规定的除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征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和当地政府的批准,可以用复垦后的土地置换建设用地,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