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鼓励省内外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投资开发房地产业。

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本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当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外商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4,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