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在宁波市进行下列投资:

(一)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全部资本由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以下统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

(二)参股、购买已有企业;

(三)购买公司、企业的股票和债券;

(四)购置房产;

(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从事土地开发经营;

(六)参与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七)参与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

(八)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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