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和无名尸体,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