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生变更、撤销时,其收藏的文物应当及时移交。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可指定具备条件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或代管。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