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佩戴执法标志,使用国家或本省统一的执法文书、罚没收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法。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