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职权的其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挽幛的;

(二)在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堂以外吹奏丧事鼓乐的;

(三)摆路祭、出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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