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建造坟墓。

禁止修建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禁止生前预先建造坟墓。

公墓管理单位不得为任何人办理预留墓地的手续,但是要求合墓并有一方已经死亡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