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所获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应当纳入财务、会计管理,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事业。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