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取招标、拍卖、定价出售等方式有偿出让和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价格和费用征缴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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