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新进教师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实行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的设置、职责、任职条件、考核与评审等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市、县(区)、自治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