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该著名商标核定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或者提供服务的场所、装饰、服务设施、用具等载体上使用“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