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育龄人员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