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委托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后,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作出责任追究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