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人民团体,对本条例的实施实行民主监督。

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其它社会团体,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所从事的正当活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予以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