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有藏族公民担任院长或者副院长、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其他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藏族和其他民族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