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Chapter 2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Article 6Repealed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以外的城镇土地;(二)国家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河滩地、水域等。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02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