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有权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查与被监督的计量行为有关的活动:有权进行现场勘查,检查、抽取样品;有权查阅、复制与被监督计量行为有关的账册、票据、凭证、合同、文件等资料,先行登记保存与被监督的计量行为有关的其他物品。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抽取样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妥善保管样品。监督检查结束后,除正常损耗和国家另有规定外,抽取的样品应当退还被检查者。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者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6